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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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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开局之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坚持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提升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度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674份,其中,微信公众号发布892份,局官方网站发布782份(其中政策解读4份、概况类信息2份、政务动态类信息223份、信息公开目录信息543份),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14398人,官方网站访问量2453243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我局共受理213件依申请信息公开,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业务工作各个方面,受理的所有申请都依法、依规、按时进行了答复工作,答复内容符合规范,并告知了救济渠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按时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行政服务大厅三个对外信息查阅点公开报送我局制发的对外公示公开的文件,2023年度3个信息查阅点各报送了5件文件。二是根据文件档案保管和移交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的移交和管理工作,梳理完毕2023年度我局各类制发文件向市城建档案馆进行移交。三是按照省、市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文件政策解读的有关要求,对发布的政策文件进行配套解读阐述文件的出台过程、内容要点等,尽量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时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建立了完备的门户网站安全防范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制度,建立了应急机制,并有专人24小时维护,目前运行状态基本良好,但存在维护经费不足的问题。2023年依法依规按期办理政府信息留言2061条,人民网、阳光理政等政府网站和平台201条,12345市长热线2043件,上网信息严格准确,避免敏感性信息和错假字词等错误的出现,对于网站历史数据遗留问题,积极整改,全面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准确、翔实。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听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并部署有关工作,集中协调解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统筹协作,强化管理,督促落实。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9
规范性文件
 3
0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1
1
0 
 0
 0
1
 2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3
0
0 
0 
0 
0 
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8
1
0 
0 
0 
0
7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0
0
0 
0 
0 
1
9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9
0 
0 
0 
0 
0 
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1
1
0 
0 
0 
1
2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4
0
0
6
6
0
0
0
6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与上级和群众的要求和期盼有一定距离,一是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还需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还存在不足和短板。二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进行解读需继续提升及时和准确性。三是人员配备存在不足,目前我局负责该项工作的均为兼职人员,面对业务工作任务繁重、需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数量日益增加的现实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效率。
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局系统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和意识。二是依托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掌握公众需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确保及时、高效回复群众关切问题。三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上级部门要求增加编制做到专人专管,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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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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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开局之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坚持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提升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度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674份,其中,微信公众号发布892份,局官方网站发布782份(其中政策解读4份、概况类信息2份、政务动态类信息223份、信息公开目录信息543份),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14398人,官方网站访问量2453243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我局共受理213件依申请信息公开,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业务工作各个方面,受理的所有申请都依法、依规、按时进行了答复工作,答复内容符合规范,并告知了救济渠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按时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行政服务大厅三个对外信息查阅点公开报送我局制发的对外公示公开的文件,2023年度3个信息查阅点各报送了5件文件。二是根据文件档案保管和移交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的移交和管理工作,梳理完毕2023年度我局各类制发文件向市城建档案馆进行移交。三是按照省、市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文件政策解读的有关要求,对发布的政策文件进行配套解读阐述文件的出台过程、内容要点等,尽量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时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建立了完备的门户网站安全防范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制度,建立了应急机制,并有专人24小时维护,目前运行状态基本良好,但存在维护经费不足的问题。2023年依法依规按期办理政府信息留言2061条,人民网、阳光理政等政府网站和平台201条,12345市长热线2043件,上网信息严格准确,避免敏感性信息和错假字词等错误的出现,对于网站历史数据遗留问题,积极整改,全面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准确、翔实。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听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并部署有关工作,集中协调解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统筹协作,强化管理,督促落实。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9
规范性文件
 3
0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1
1
0 
 0
 0
1
 2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3
0
0 
0 
0 
0 
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8
1
0 
0 
0 
0
7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0
0
0 
0 
0 
1
9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9
0 
0 
0 
0 
0 
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1
1
0 
0 
0 
1
2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4
0
0
6
6
0
0
0
6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与上级和群众的要求和期盼有一定距离,一是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还需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还存在不足和短板。二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进行解读需继续提升及时和准确性。三是人员配备存在不足,目前我局负责该项工作的均为兼职人员,面对业务工作任务繁重、需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数量日益增加的现实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效率。
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局系统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和意识。二是依托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掌握公众需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确保及时、高效回复群众关切问题。三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上级部门要求增加编制做到专人专管,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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